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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1-09-08 15:57  

关于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笔试工作已结束,个人笔试成绩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199900—1500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机关楼2楼人事处

三、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所有岗位都需提供此材料);

2.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成绩单(所有岗位都需提供此材料);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所在党组织印章的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我院官网公告,按要求准备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附件: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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