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医药职院发[2016]121号)文件精神,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将拟聘劳务派遣人员公示如下:
医学技术系实验员:王千慧
以上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自2017年5月7日至2017年5月14日止。全院教职工对以上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学院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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