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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2019年职业教育护理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4-17 14:40  

现将我院承办辽宁省2019年护理专业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相关要求及考试信息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报名参加2019年辽宁省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护理专业的考生,于4月22日8:00至25日16:00至学院官网首页链接处打印专业综合课及技能考核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1、专业综合课

4月26日 8:30-11:30

2、技能考核

专业

入候考室时间

现场抽签时间

考试时间

护理

4月26日12:40

4月26日13:00

4月26日13:30—结束时间待定

4月27日7:40

4月27日8:00

4月27日8:30—结束时间待定

4月27日12:40

4月27日13:00

4月27日13:30—结束时间待定

4月28日7:40

4月28日8:00

4月28日8:30—结束时间待定

4月28日12:40

4月28日13:00

4月28日13:30—结束时间待定

4月29日7:40

4月29日8:00

4月29日8:30—结束时间待定

4月29日12:40

4月29日13:00

4月29日13:30—结束时间待定

注:具体安排详见辽宁省2019年职业教育护理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技能考核时间安排表

三、考试须知

1、专业综合课:

(1)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

(2)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黑色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物品。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及时按监考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 考生须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5)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电子档案。

2、技能考核:

(1)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50分钟进入侯考室,考试开始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2)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候考及考试区域,否则将按照作弊处理。

(3)考试期间服装及携带物品要求:

专业

服装要求

备注

护理

护士临床工作要求

携带黑色签字笔

四、考点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考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咨询电话:024-89800916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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