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2014年度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对促进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一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院被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2010年独立办学以来,学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曾先后获得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单位、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学雷锋先进集体、千名辅导员万家行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沈阳市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是省有关部门对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充分肯定,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努力推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为促进学院科学发展,推动区域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文/于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