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2025-2026学年度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学校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议事日程,巩固完善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提升校务公开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信息公开推动学校内部治理能力提升。
在组织保障方面,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统筹工作,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信息报送与公开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完善流程,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严格审核”的工作格局,强化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保障公开信息安全合规。
在渠道建设方面,重点强化多平台联动公开能力:
1.学校门户网站:作为校务公开核心阵地,持续优化移动访问模块,实时更新学校重大活动、人才招聘、招标采购、办学成果等关键信息;常态化更新《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招生就业等师生、社会重点关注板块,进一步优化检索功能,提升公众获取信息便捷度,继续作为社会各界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的首要窗口。
2.信息公开专网:聚焦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事项清单、年度报告、政策文件等固定栏目,对照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梳理,补齐栏目内容,保障公开信息完整、规范可查。
3.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挥校内政务信息枢纽作用,完成系统迭代维护,保障运行安全稳定;及时发布党委行政工作部署、人事任免、干部公示、校内通知公告等信息;持续用好“电子制度库”模块,做好制度文件归集、更新工作,统一校内制度公开渠道,方便教职工随时查阅校内制度文件。
4.新媒体矩阵: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账号,贴合师生阅读习惯,及时推送学校教学科研、学生活动、招生宣传、政策解读等内容,拓展信息公开传播路径,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5.辽宁阳光校园平台:依托微信小程序载体,优化17个核心板块及下属子模块内容更新机制,重点完善招生考试、选人用人、职称评审、财务管理、学生管理、教务教学等模块;完善留言咨询、意见反馈互动功能,信息公开覆盖在校师生、退休教职工、校友、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
同时,学校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材料,积极向中国教育网、《光明日报》《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送学校办学动态,拓宽对外公开传播覆盖面,提升学校办学信息社会传播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截至2026年8月31日,学校各平台累计公开信息统计如下:
学校门户网站(包括学校新闻、基层风采、招标信息、招生信息、信息公开等栏目)发布信息530条;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信息265条;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发布信息249条。校内各二级单位通过二级网站、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同步公开本单位业务动态,形成上下贯通、联动协同的校内信息公开网络。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概况、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构成、学校章程等基础办学信息;通过OA系统推送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类党政文件,保障校内核心管理信息直达全体教职工。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持续推进“阳光招生”。依托招生信息网、官方新媒体等渠道发布2026年招生章程、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网页宣传、期刊发布、直播宣讲等多元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完善招生信息专栏,常态化公开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查询路径以及咨询申诉渠道,全过程保障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3.学生工作信息公开。公开学籍管理、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生申诉、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相关制度与工作流程。国家、省、校级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结果严格执行全校公示制度;通过向新生发放《学生手册》公开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学籍管理办法、转专业管理规定、学生处分细则与学生申诉流程,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财务与资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收费管理相关制度,按时完成收费许可证年审,通过校内收费公示牌长期对外公示学费、住宿费、各类等级考试费等收费项目;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公开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相关报告同步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通过门户网站招标专栏,及时公开仪器设备、图书教材采购、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信息,实现资产采购、经费管理公开接受监督。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发布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对校内人才引进、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设置聘用、评优推先、教职工培训等人事工作事项开展全校公示,保障人事工作公平公正。
6.教学科研信息公开。公开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核心信息;依托教务信息系统、科研系统,实现教师信息、教学任务、科研信息、教学文件、选课、考勤、成绩查询、教学评价等业务共享管理。
(三)主动公开方式与途径
线上渠道:学校门户网站(https://www.lnvcm.edu.cn)、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微信小程序、学校官方新媒体账号,各职能部门、二级院系网站及公众号。
线下渠道:发放《学生手册》、各类统计报表等纸质材料;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栏、校园电子显示屏等发布通知公告。
会议渠道: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各类专题工作会议,向师生公开学校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
三、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情况
2025-2026学年度,学校未收到校外单位及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线上渠道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规定,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内部信息流转,全年未发生违规公开涉密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2025-2026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师生员工、社会公众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负面意见。学校通过座谈访谈、随机调研等方式收集反馈,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渠道便捷度总体评价良好,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可度较高。
五、举报、复议与诉讼情况
2025-2026学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2025-2026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无其他需要补充报告的事项。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