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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10-30 15:51  

为进一步规范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学院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学院党委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持续优化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在组织保障方面,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校内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协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在渠道建设方面,重点强化多平台联动公开能力:

学院门户网站:作为院务公开核心阵地,实时更新学院重大活动、人才招聘、招标采购等关键信息,新增移动模块,专项发布《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及招生动态,及时回应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关切,成为各界了解学院的主要窗口。

信息公开专网:聚焦信息公开专项需求,设置信息公开指南、事项清单、年度报告等固定栏目,严格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梳理并公开相关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与完整性。

辽宁阳光校园平台:以微信小程序为载体,优化用户访问体验,设置招生考试、选人用人、职称评审、财务管理等17个核心板块及对应子模块,覆盖在校师生、退休教职工、校友、家长及社会各界,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办公自动化系统:作为数字校园核心信息枢纽,升级更新增强系统安全性与便捷性,实时发布党委行政部署、人事任免、干部公示、通知公告等政务信息,教职工通过专属账号可随时随地获取信息;本年度新增“电子制度库”模块,统一制度文件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获取效率。

新媒体矩阵:依托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结合师生信息获取习惯,及时推送学院工作进展,拓展信息公开与服务供给新路径。

此外,学院主动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信息,并向中国教育网、《辽宁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投稿,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公开信息的社会传播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学院各平台信息公开总量如下:

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开信息196条;学院门户网站(含学院新闻、基层风采、招标信息、招生信息、信息公开等栏目)发布信息400条;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信息165条;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发布信息225条;校内各二级单位同步通过二级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本单位工作信息,形成上下联动的公开网络。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基本信息:全面公开学院基本概况、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构成等基础信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推送学院规章制度、2024年度工作总结、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校历及党政文件,确保核心信息直达教职工。

招生考试信息: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工程。通过招生信息网、阳光校园平台、官方微信等渠道发布2025年招生章程、实施方案,借助网络、期刊、抖音直播等形式投放招生宣传内容;设置招生信息专栏,常态化公开单独招生情况、招生政策与计划、录取分数线查询、录取结果查询及咨询申诉渠道,保障招生工作透明化。

学生工作信息:涵盖学籍管理、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申请流程、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等内容;国家、省、校级奖学金发放全程公示,通过《学生手册》公开学生管理制度修订情况、学籍管理办法、转专业规定、学生处分细则及申诉流程,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财务与资产信息: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按时完成收费许可证年审,通过收费公示牌长期公开学费、住宿费、等级考试费等收费项目;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公开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学院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同步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通过门户网站招标专栏、阳光校园平台,实时公开仪器设备、图书教材采购及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确保资产使用与资金管理透明。

人事师资信息:面向社会发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对校内人才引进、职称申报、岗位设置与聘用、推优评优、教职工培训等人事事项进行全院公示,保障人事工作公平公正。

教学质量信息:公开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核心教学信息;依托新教务信息系统,实现教师个人信息、教学安排、教学文件、学生考勤、网上选课、成绩查询、教学评价及公共信息的共享管理;常态化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落实国家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

(三)主动公开方式与途径

线上渠道: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lnvcm.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网站/公众号、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小程序;

线下渠道:发放《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校内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

会议渠道: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及各类专题会议,公开重大决策与工作部署。

三、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情况

2025年度,学院未收到校外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对于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信息(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保密管理,未出现违规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2025年度,学院未收到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或负面意见反馈。通过随机调研与座谈了解,全院师生及社会各界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普遍给予认可,认为公开渠道便捷、内容贴合需求。

五、举报、复议与诉讼情况

2025年度,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强化: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与业务熟练度不足,难以满足精细化公开需求;

阳光校园平台关注度需进一步提升:平台部分模块内容更新频次不均,与用户的互动性较弱,用户使用黏性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定期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与跨校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信息梳理能力与平台操作能力;

优化平台功能:丰富阳光校园平台内容供给,重点更新师生关注度高的招生、就业、教学等模块;推动平台与学院门户网站数据互通、协同联动,增设留言咨询、意见反馈等互动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与平台活跃度。

七、其他需报告事项

2025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补充报告的事项。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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