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工作部署,现将我院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党政办公室统筹校内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巩固学院门户网站、阳光校园平台主渠道作用,通报学院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决策事项。
学院门户网站发挥校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及时向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更新学院的重要活动、人才招聘、招标采购等信息,成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大众了解学院的主要渠道。新增移动模块及时发布《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和各类招生招聘信息,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学院信息公开网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网站。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内容。
学院充分利用辽宁阳光校园平台,以微信小程序为载体的运行模式大大提升了使用人群了解、阅读公开信息的便捷度。平台内设有招生考试、选人用人、职称评审、财务管理、招标采购、科研经费、后勤基建、招聘就业、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务教学等17个板块。根据工作需要每个板块下设置子模块。信息公开群体覆盖在校师生、退休教师、校友、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畅通师生信息沟通渠道。
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作为数字校园的基本信息系统,助力学院行政管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部署、计划、决策、安排及人事任免公告、干部公示、通知公告等均通过办公自动化网发布,教职工均有账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及时了解学院的政务信息。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学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已成为公开信息、提供资源、增加服务的新渠道。
学院在坚持做好上述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向省教育厅报送学校相关信息,向各类新闻媒体平台投稿,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4年度,截至10月30日,学院通过阳光校园平台公开信息12245条,通过门户网站(包括学院新闻、基层风采、招标信息、招生信息、信息公开等栏目)发布信息495条,通过办公自动化网发布信息262条,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19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185条、抖音9条)。校内各二级单位也通过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公开。包括学院基本概况、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2024学年校历以及学院下发的党政文件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进行发送。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通过招生信息网、“阳光校园”平台、官方微信等平台推送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实施方案等,及时向社会传递学院招生信息。通过网络、杂志、抖音直播等媒体发布学院招生广告。设置招生信息专栏,将学院招生章程、单独招生工作相关情况、招生政策和计划、录取分数线查询、录取信息查询、咨询及申诉渠道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进行公开。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按时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并将学费、住宿费、等级考试费等收费项目通过收费公示牌长期公布。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2023年财务决算和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并及时主动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学院网站招标信息专栏、“阳光校园”平台对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向全院职工公示人才引进、职称申报、岗位设置与聘用、推优评优及培训信息等有关人事工作的相关事项。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信息进行公开。通过新教务信息系统,实现教师个人信息、教学信息、教学文件管理、学生考勤、网上选课、学生成绩查询、教师评(教)及公共信息的管理与共享。落实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常态化公开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国家、省、学院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全院公示,全程公开透明。通过发放《学生手册》,向学生公开学生管理制度规定(修订)、学籍管理办法、转专业文件、学生处分细则及学生申诉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门户网(https://www.lnvcm.edu.cn)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
2.小程序: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阳光校园平台
3.发放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4.校内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5.其他形式:通过教代会、学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年,学院未收到校外人士通过信函和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4年,学院未收到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就信息公开问题的投诉和不良意见反馈,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4年,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加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平台阳光校园平台关注度不足。
下一步,学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改进不足。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建素养高、能力强、专业化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信息员培训和实践交流。二是不断丰富和完善阳光校园平台内容,加强平台与校园网站的协同联动,增强互动性,提升用户体验。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