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2〕31号)要求,现将我院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年来,学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完善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我院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发布,建立了以学院信息公开专栏为主,校园网、各二级院系网站为辅,微博、微信多方位联动的公开渠道,使学院的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热点事项得到及时公开,促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开质量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线上形式。
我院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报道涉及学院办学发展的重要信息,围绕国家重大节点和学校重要工作,开设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兴辽卓越校建设等专题,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学院办学成绩、公开学院办学情况。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内容涉及通知公告、教学动态、基层风采、招生就业、招标信息等多个方面。
我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学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我院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对校内师生发布各类公文、通知。在网上办事大厅不断优化丰富校内审批流程,方便两校区师生日常办公办事,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
(二)文字传播形式。
通过印发文件、规章制度汇编和发放大学生手册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编制年鉴、大事记、报表、书面材料等纸质资料报送学院各项工作。
(三)会议交流形式。
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务会、院务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大会、各类座谈会、参观学习调研汇报会等通报、讨论、研究、公布学院各类事项信息。
(四)通过校园宣传栏、展板、橱窗等公布信息。
(五)通过报刊、电视台、社会媒体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有关工作信息情况。
(六)在两个校区设立院长信箱及电子信箱,对来信进行及时办理,畅通公开及监督渠道。
三、信息公开的内容
1.基本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设置的专栏板块,对学院的基本概况、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专业设置、各类在校生人数、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校舍面积、院级领导班子简介、校歌校训、联系方式等办学基本情况进行公开。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2021-2022学年校历以及学院下发的党政文件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进行发送。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通过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等平台推送招生章程、实施方案等,及时向社会传递学院招生信息。参加省内外招生咨询会、宣讲会等进行线上线下招生咨询活动。通过网络、杂志等媒体发布学院招生广告。设置招生信息专栏,将学院招生章程、单独招生工作相关情况、招生政策和计划、录取分数线查询、录取信息查询、咨询及申诉渠道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进行公开。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按时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并将学费、住宿费、等级考试费等收费项目通过收费公示牌长期公布。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2021年财务决算和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并及时主动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及辽宁省基础医学研究所相关预决算信息及收费公示信息。学院网站招标信息专栏,对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向社会和全校职工公示人事招聘的笔试、面试、录用信息、人才引进、职称申报、岗位设置与聘用、推优评优、及培训信息等有关人事工作的相关事项。2022年度公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1)学院门户网站设教学动态专栏,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信息进行公开。通过教务信息系统,实现教师个人信息、教学信息、教学文件管理、学生考勤、网上选课、学生成绩查询、教师评(教)及公共信息的管理与共享。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将学院毕业生规模、毕业生结构、毕业生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率、学院出台有关就业创业工作文件、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进行公开。同时,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在学院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同步向社会进行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手册》,向学生公开学生管理制度规定(修订)、学籍管理办法、转专业文件、学生处分细则及学生申诉办法等相关文件。学生工作部网站开通学生管理专栏,及时更新向学院师生及社会公开学生管理、学生活动等相关信息,并且公布学生处办理事务流程。国家、省、学院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全院公示,全程公开透明。征兵工作做到通过各种平台及时向全院学生传达国家最新政策。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由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等学风建设工作。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院委托,设立举报信箱或专属接待日,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依职权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年,学院未收到校外人士通过信函和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2年,学院未收到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就信息公开问题的投诉和不良意见反馈,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年,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学院全面升级OA系统,增设流程审批,使其功能更加完备、运行更加流畅,新OA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信息审核无纸化、网络化,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利于师生员工详细了解信息内容,提高工作时效,方便师生查阅,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效率。由于学院门户网站栏目布局调整,信息公开流程存在衔接和过渡期。按照上级部署安排,我院将持续梳理各单位、部门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不断优化主动公开事项内容形式,丰富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学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规范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学院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网址为
https://xxgk.lnvcm.edu.cn/。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