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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指南
2016-11-22 09:36   本站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教代会、职代会等相关会议;校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信息公告栏;文件及规章制度汇编等。

    (三)查询方式

学院师生和院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http://www.lnyyzyxy.com/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索获取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学院师生员工和院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9800919

传真:024-89800920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机关楼301

邮编:1101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

(二)申请步骤

1.申请人填写《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表可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

3.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有效申请在登记后根据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如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院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监督程序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负责学院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学院师生和院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本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24-89800912

地 址:辽宁省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

邮政编码: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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